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06-14 11:41
保定晚报讯(记者赵玥)拆快递、验货、申请退货……这是很多剁手党经历的网购节奏。有“剁手党”表示:“七天无理由退货是现代消费的重大发明之一,让网购成为可以媲美线下实体购物的方式。”
但也有人在这上面栽了跟头。近日,市民王先生给老父亲网购了一只助听器,到货试用发现有杂音,怀疑耳机质量有问题,但卖家却坚称发货前均已检验,拒不承认商品有瑕疵。双方就此争执不下,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
据王先生描述,其父已年届90岁,近些年听力逐渐减退,日常交流有障碍。“去年,我在自家社区见一位老人用上了网购助听器,便想着自己从网上花500多元下单给老父亲买个同款助听器。”物流倒是很快,下单的第三天,包裹就到了王先生位于市区的家中。“我当时忙于琐事没有第一时间拆箱验货,过了三天去探望老父亲时才带回去。”打开包装给机器装好电池,王先生赶紧让老人试了试,意想不到的问题出现了,杂音不断从助听器耳机中传出,听得老人直喊头疼。“我认为这是质量问题,而且购买前单看页面介绍,不经过亲身体验是不可能了解的。这不属于外观上的小毛病了,必须退货。”
经过和商家客服交流,对方同意退货,但需要王先生负担退回邮费。“这我不能接受,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退货,应由商家承担退回运费。”随后,双方就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各执一词,最终“受不了麻烦”的王先生退了一步,支付了一半邮费将助听器退了回去。
互联网消费兴起后,由于“网购退货难”常被消费者诟病,2013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首次规定“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消费者七日“后悔权”。此后,2017年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施行,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执行提供了具体指导。然而,只要拆封就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在网购中并不少见,尤其是电子产品。
有专业律师表示,如网络交易双方的焦点围绕在出售商品的质量问题,需要找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是质量问题,买家可以无条件退换货,卖家除了承担运费,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果不是质量问题,买家需要承担退货的运费,卖家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具体情况还要看双方的约定,根据约定处理,双方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