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06-24 08:46
“落单”的红隼幼鸟。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于玉芬 王星超)继6月7日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后,6月21日,唐县再次成功救助一只“落单”的红隼幼鸟。
6月21日下午2时左右,唐县唐龙集团职工韩鹏飞在集团办公楼后发现一只外形似鹰的小鸟,靠近驱赶,它也不飞。考虑到小鸟可能是体力不支,他赶忙找来水和食物,小鸟既不吃也不喝,查看了附近树木和房屋,也没发现鸟巢。为了让小鸟得到进一步救助,他通过野生动物宣传资料上的电话很快联系到了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接报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小鸟有明显外伤,经与网上图片比对,初步判断是红隼,后经保定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专家确认,该鸟确系红隼,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这只红隼翅膀上的绒毛尚未褪尽,属于幼鸟,尚不具备完全飞行能力。鉴于此,暂由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带回喂养观察,待其能够自主飞行后,放归大自然。
“现阶段正值红隼等野生动物繁殖期,幼鸟出巢试飞,受恶劣天气或自身飞翔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难免出现意外。”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刘京伟说。
近年来,特别是随着林长制的全面推行,唐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现了由单一部门管理转变为县乡村三级林长网格化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人们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全县形成了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越来越多的鸟类前来栖息、逗留,不少“稀客”变为“常客”,也体现了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