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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老年人如此“节约”不可取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廖卫芳时间:2023-02-23 08:52

近日回乡下老家,无意间得知隔壁的一位年近7旬的老伯,因吃了多日前的剩菜而吃坏了身体,住进了医院,共花去3000多元的费用。据老伯的儿子相告,老人平时相当节约,从来都舍不得把剩饭剩菜倒掉,都是吃光为止。

老人如此“节约”实在是得不偿失。

众所周知,勤俭节约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以说,节约理应成为我们每一位公民的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应该大力提倡。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类似老伯这样的“节约”却提倡不得。剩饭剩菜倒掉固然可惜,但如果吃了之后却吃出了毛病,不但花了冤枉钱,还伤了身体,实在划不来。

据了解,类似这样的“节约”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竟十分普遍。有的老人面对家中的旧电器,如电视机、电饭煲、高压锅等,用了几十年了也舍不得更换,等到这些家电“超期服役”过了度,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伤及生命和财产,才后悔莫及。有的老人为了“节约”那几块钱的电费,晚上起夜也不舍得开电灯,结果不小心摔倒了,摔成了骨折,住院费用也远远超过“节约”而省下的那点电费。

“节约”固然需要提倡,但不能一概而论。在生活中确实需要“节约”的,就一定要做到“节约”,比如:人走关灯、纸张双面打印等等。而对那些有害身体健康、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节约”行为,比如:吃剩菜剩饭、家电超期服役等,千万要远离,因为一时的“节约”而伤害了身体,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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