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您的位置:首页>

女子网恋被骗10万元,“高富帅”竟是打工仔

检察官提醒:任何以交友为借口诱使投资、转账的都是诈骗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3-05-22 08:12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宋丽红)一女子网上遇到心仪男子坠入爱河,没想到“高富帅”竟然是一个蔬菜店的打工仔,被骗10万元后追悔莫及。莲池区检察院日前以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莲池区的王某因性格比较内向,不愿与人交际,迟迟也没有找到对象。2022年7月,她在某婚恋交友网站上发布了自己的信息,希望通过网上交友找到自己的伴侣。刘某在我市某菜店打工为生,他闲来无事也在该网站注册了账号,并在网上认识了王某。

为了吸引王某,刘某假称自己是公司的老总,有多套房产,在北京、石家庄等地都有生意。通过交谈,刘某发现王某急于找对象,思想又比较单纯,便萌生了以谈对象名义骗取其钱财的想法。双方互加微信后,刘某每天对王某嘘寒问暖,表示对其颇有好感。王某感觉终于遇到了自己心仪对象,在网上相识仅仅三天后,二人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开始亲密接触。

没过多久,刘某便开始向王某借钱,声称用于共同投资买房。在情感急速升温以及刘某的甜言蜜语之下,王某对刘某深信不疑,没有丝毫犹豫就给刘某转账10万元。随后,刘某主动与王某谈婚论嫁,一起勾画共同在海南投资房产的美好未来。期间,王某多次催促刘某拿出购房合同,刘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并称其已经交付定金,现正在走手续。今年2月,王某再也联系不到刘某,她这才意识到被骗,遂向警方报案。刘某落网后,对上述诈骗事实供认不讳。

莲池区检察机关审核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办案检察官提醒大家,网上交友谈恋爱一定要谨慎,要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在充分了解对方身份信息之后,再与对方进一步交往,素未谋面而深陷情网很可能陷入情感骗局。而且,任何以交友为借口,诱使投资、转账的都是诈骗。如遇到诈骗或存有疑问,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