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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法治软实力 提升法治软环境

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3-08-31 16:49

□夏玉芬

法治是一个城市的重要软实力,保定市把软实力作为了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打好法治建设主动仗,不断增强法治软实力,提升法治软环境,使法治更好地展现出城市软实力的善治效能。

“加法”先行,立“好法”以固本培基保驾护航

立法,作为法治源头,是一切工作的最有力保障,更是城市软实力的鲜明见证。因此,首先要做到以良法促善治。

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联系点一头联着立法机关,一头联着基层群众,打通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理论到实践的“最后一公里”,为市人大立法提供良好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确保了立法的精准和可操作性。

及时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上升到法律。保定市在创新发展、营商环境、古城保护等方面取得的成功做法,急需制定成《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定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规,以立法巩固工作成果。

做好先行先试立法。如保定市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点城市,肩负着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当好试点先锋、探索经验模式的使命。因此,要做好职业教育方面的立法,以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并提供可复制的“保定模式”。

适时对已有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以保证法律的与时俱进。

“减法”瘦身,打造法治软环境以提质增效便民利企

打造依法办事的法治软环境,实现遇事“找关系”向“讲法治”转变。

做实简政放权的“减法”。一是清理压减各类审批许可事项。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减证便民,扩大“证照分离”和“一业一证”改革范围举措,等等;二是提升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破产便利度。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市场主体“进得来、进得快”。对适用简易程序注销的企业,做到即到即办。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机制,以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打造好亲清政商关系。提高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营造尊重企业家、善待投资者、保护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诚信政府,约束“新官不理旧账”、政策“一日游”等逆法治现象。在项目投资、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对企业因规划调整和政策变化而造成的损失要给予合理补偿,对承诺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要追责问责。

“乘法”驱动,主动“服好务”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优质便利的法治化服务,既能让群众看得见法治的“力度”,更能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全面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律师进园区进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实现企业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转变。全面建成市、区、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

创新普法方式。聚焦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这个“未来多数”,定制“普法菜单”,以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制作“法律法规码上通”二维码,人们通过微信扫一扫便可快速学法。

落实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监督,以此倒逼各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除法”减负,权力“进笼子”以约束好监督好权力

刀刃向内,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

实施好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常态化列席党委政府常务会议,充当了党委政府制定重大决策的法律“智囊团”和“守门员”,能确保重大改革决策的合法合规。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杜绝任性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摒除选择检查、多重检查等执法行为。

规范监管关,确保各种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落实好市场监管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的及时性和精准性。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多采用说服教育、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手段。

公正司法。司法机关要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结果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杜绝“办一个案件、垮一个企业、跑一批企业家、吓住更多企业家”的现象发生。

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依法用权。继续发挥好人大、政协、检察、审计、舆论等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实效;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拉长监督链条。

(作者单位:保定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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