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3-09-25 08:18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杨洁淳 肖茜)获悉他人抖音账号后,将他人抖音礼物转到自己的直播账号上并提现3.8万元,是属于盗窃吗?望都县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类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
万某某开设抖音直播,吸引了大量粉丝。2021年10月,王某某在抖音上以收购万某某抖音账号上的消费发票为由,与万某某沟通。王某某在得知万某某抖音账号后,骗取其异地登录授权,将粉丝们打赏给万某某的抖音礼物转到自己的直播账号上,最终将礼物通过抖音平台折算成现金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内。万某某发现自己的抖音账号出现异样遂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发现,至12月,王某某用同样的手法盗刷包括万某某在内10名被害人抖音账号内礼物并提现近3.8万元。望都县检察院以王某某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在法庭上,非法获取他人抖音礼物等虚拟财产的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量刑,成为了本案争议的焦点。经过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规定,获取他人抖音身份认证信息,将他人抖音账号中的礼物打赏给自己,违法所得2.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抖音礼物属于虚拟财产,不属于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量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构成盗窃罪不能成立。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望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提起抗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解析说,依据民法典规定,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本案涉及的抖音礼物属于虚拟财产,其以数据为载体,属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而且,虚拟财产与金钱财物等有形财产、电力、燃气等无形财产存在明显差别,将其解释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公私财物”超出了司法解释的权限,因此对被告人王某某的非法行为应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量刑。同时法官提醒大家,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重视密码安全,不要轻易透露给他人,也不要随意点击不清楚来源的网络链接,不使用公共WIFI办理转账和购物等敏感业务。多一份网络安全意识,就多一份网络安全保证。图谋侵占他人虚拟财产的,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名词解释
【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