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3-11-22 06:50
保定晚报讯(记者王娜 杨宪敏)人们开车出行前可能不会刻意观察下自己的车牌照。但就因为少看了这一眼,于先生就遇见了一件糟心事。昨日,于先生向记者描述了让他闹心了一个多月的事情的经过。
于先生家住定州,工作地点在高阳县,平时他就将车停放在家附近的公共停车位上。10月19日中午一点半,于先生像往常一样驾车从家里出发去公司上班。途经博野县龙河线附近时,遇到交警检查车辆,并示意他停车。停靠好车辆后,交警告诉于先生,他的车牌照被变造,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不明就里的于先生绕到车前才发现,他的车牌照上不知何时被贴了一块白色胶布,导致原本车牌号中的字母“F”变成了“E”。他急忙走到车后,发现后边的牌照也被贴了胶布。震惊之下,他忙向交警解释说,车牌上何时多了一块胶布他并不知情,更不是他贴上去的。但交警表示,口说无凭,没有证据也无法当时判定,只能按照规定先扣留车辆,并给他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凭证显示,于先生面临着被扣留车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惩罚。
由于无法自证清白,备感冤屈的于先生便在其户籍所在地报了警。经过当地警方的调查,在于先生平时停车路段附近的监控显示,的确有人在10月18日清晨将胶布故意贴在于先生的车牌照上。警方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并给于先生出具了证明。
随后,于先生将证明提交给交警部门,希望能够撤销对他的处罚。记者从博野县交通管理大队获悉,该案件正在按照程序积极处理中。
“这些天上班只能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打车。因为开车前少看了一眼就遇到这么大麻烦,我感觉忒憋屈,这件事情给了我深刻的教训。”谈起这件事情,于先生深有感触,“以后开车前一定得绕车一周检查下,即使这种被恶意改号牌的事很少发生,看看车况也很有必要,这是对自己安全的负责。”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驾车前“绕车一圈”检查很必要。除了要检视车身外观情况外,还得检查车辆底部,并看看周围路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