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3-12-02 18:58
保定晚报讯(记者杨虎)12月1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12月2日8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要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加强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移动源管控措施、面源控制措施,做好道路保洁、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