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2-24 08:10
▢刘文光
1949年4月,华北人民政府发行了加盖“暂作”改值印花税票。这套印花税票的原票有两个票种:一是原国民政府遗留的“复兴关”限东北九省专用平版印花税票,二是原国民政府遗留的“联运图”中央平版北平厂印花税票。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加紧部署全面内战。在全国内战爆发的前夕,国民政府印发了这套东北九省专用印花税票。
1946年3月30日,国民政府财政部着手印发东北九省专用印花税票,税票图案用关内发行的复兴关图无英文的印花税票旧有母模印版,再镶嵌增加了“东北九省专用”字样,交由中央印制厂北平厂承印。1947年以后,为适应通货膨胀,原印厂又先后印制同图案的大额凹版票,其面值有10元(红色)、20元(棕土色)、50元(紫色)、100元(褐色)、300元(橙黄色)、500元(蓝色)、1000元(墨绿色),共7种。东北九省专用印花税票的发行量极少。
1949年春天,华北解放区迅猛扩大,急需补充大量的印花税票。为了缓解燃眉之急,华北人民政府制作并发行了加盖“暂作”改值印花税票。其中,对“复兴关”限东北九省专用平版共加盖了9个版别,加盖改值后的人民币面值是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所谓加盖改值,就是在“复兴关图”原票上机盖“华北税务总局”“暂作”“X角(元)”三行横排字,就改成华北人民政府的印花税票了。
贴在地契上的这张印花税票是“复兴关”限东北九省专用平版加盖票贰佰圆券(图1)。原票是“复兴关”限东北九省专用平版拾圆券,红色。顶部铭文为“国民政府印花税票”,铭文之下原印“东北九省专用”6个字。底部左侧为汉字大写“拾圆”,中间为阿拉伯数字“10”。票面上加盖着“华北税务总局”“暂作”“贰佰圆”三行横排字,铅字机盖。长条红色销票章的印文是“清苑县第二区北王力村集委会”。
印花下面的这张地契是一张非常特殊的地契(图2)。我在与边区地契接触中经常遇到在一张草契上加盖着一种以上的公章,既有小学公章、团体公章,又有村公所、区公所甚至县政府公章。对这类地契如何界定呢?你说它是白契,它盖有公章;你说它是红契,它未办理税契手续。为了书写方便,我将其暂称为“公章草契”。我的这张贴花地契就是一个“公章草契”,其概况为:清苑县农民白荣超将村南二亩地卖给了农民白全,每亩地价6万元(一版人民币),立契时间是195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