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5-09 08:03
保定晚报讯(记者刘佳 通讯员李国栋)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建立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管理业务全链条协同机制,强化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质效,确保调查成果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知》指出,要细化明确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协作协同和内设机构间统筹衔接、联合把关,扎实做好联合举证核查,压实县级变更调查主体责任,强化市级核查力度,不断夯实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底数、底版和底图的工作基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有效支撑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协同机制分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一是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变更调查各任务环节的协同;二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监测、耕地保护、执法监察、确权登记、开发利用、用途管制、生态修复、林草湿管理等内设机构在管理工作中涉及地类变化时的协同。
《通知》强调,国土变更调查地类认定规则与用地审批、项目备案等管理信息密切相关,管理信息的缺失将导致地类认定的错误。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刻理解建立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机制的重要意义,始终把国土变更调查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好国土变更调查的主体责任,对成果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内设机构要密切衔接、通力配合,依照职责共同完成国土变更调查工作,落实好联合举证核查职责,共享报备工作信息和进展成效,依据职能职责范围对相应成果质量负主要责任,对本级调查成果质量承担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