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7-01 09:18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刻不能松懈。大家通过案例认清毒品危害,增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共同筑起坚固的禁毒防线。
容留他人吸毒法不能容
2019年9月至10月末,被告人盛某先后7次在自家经营的烧烤店、租住的日租公寓和旅馆内,容留张某、王某、陈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同年10月31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盛某抓获。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盛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盛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被告人不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解析】
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控制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提供的场所可以是住宅、居所或者租住房、酒店、酒吧等固定场所,也可以是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是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行为,也可以是无偿行为。如果发现吸毒人员在自己所属场所吸食或注射毒品,一定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警,以免沦为吸毒窝点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惕“代购”变“贩毒”
被告人郑某某在大连通过其他吸毒人员得知火车站附近的某药店可以任意销售国家管控药品曲马多后,其先是来到该药店购买六板复方曲马多,又索取店主联系方式,长期通过聊天工具联系购买复方曲马多,还多次为其他吸毒人员代购复方曲马多牟利。至2021年1月8日,被告人郑某某5次购买74板复方曲马多,含盐酸曲马多44.4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多次为他人代购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含有国家监管精神药品曲马多成分的复方曲马多片,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郑某某到案后检举他人犯罪并查证属实,有立功情节,依法减轻处罚。据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解析】
近年来,不少吸毒人员服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以药代毒”,曲马多、依托咪酯、苯丙胺等,这些药品和毒品之间仅有一步之差,一旦滥用,后果不堪设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国家对于精神药品的管制十分严格,私自贩卖或为他人代购都是违法行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罂粟虽美切莫盲目种植
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以用罂粟果实止痛为由,在其承包的武义县白洋街道某村公墓脚的农地上种植罂粟,2019年4月15日被武义县公安局查获,当场查获并铲除罂粟植株3033株。经鉴定,查获的植株为毒品罂粟原植物。
2019年7月19日,武义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解析】
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我国对罂粟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种植,非法种植将受到法律惩罚。
非法销售“笑气”被惩处
2023年5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于某涛、贾某文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平均每罐150元的价格向包括8名未成年人在内的购买者非法销售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销售金额共计16万余元(含押金),其中于某涛获利约5.7万元,贾某文获利约3万元。案发后,公安人员从于某涛、贾某文处查获含一氧化二氮的钢瓶50罐。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涛、贾某文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一氧化二氮,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于某涛、贾某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贾某文还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于某涛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对被告人贾某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解析】
一氧化二氮俗称“笑气”,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常用于医疗、食品加工等领域。2015年,一氧化二氮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笑气”吸入人体后会令人头晕、窒息,严重时会危及生命。长期吸食“笑气”会让人在生理和心理上产生依赖,造成认知功能、记忆力甚至脑神经损害。人民法院对二被告人依法定罪处刑,体现了运用刑法手段惩治涉“笑气”等非列管物质犯罪行为的立场,亦有助于促推相关部门加大对“笑气”的监管力度,合力共治“笑气”滥用问题。同时,提醒青少年增强辨识能力和法治观念,避免因猎奇心理误入歧途。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