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7-05 09:11
近年来,公安部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组织开展“云剑”“断卡”“断流”“拔钉”和打击缅北涉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一系列打击行动,统筹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当前,诈骗分子一方面想方设法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另一方面不断翻新诈骗方式和手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据统计,2023年,电信网络诈骗受害者的平均年龄为37岁,18岁至40岁的占比62.1%,41岁至65岁的占比33.1%,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等10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发案占比近88.4%,其中刷单返利类诈骗是发案量最大和造成损失最多的诈骗类型,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个案损失金额最大,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发案量明显上升,已位居第三位。
虚假征信类诈骗
2023年9月,郑某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是支付宝“客服”的电话,声称郑某在大学期间以学生身份开通的花呗服务不合规,如果不通过正规途径处理,将会影响其征信。郑某按照“客服”诱导进行了所谓清空贷款操作,在不同APP上认证借钱,再将贷款转账至指定账户,被骗14万余元。
【解析】
诈骗分子通过冒充银行、金融机构客服人员,谎称受害人之前开通过微信、支付宝、京东等平台的百万保障、金条、白条等服务,或申请校园贷、助学贷等账号未及时注销,或信用卡、花呗、借呗等信用支付类工具存在不良记录,需要注销相关服务、账号或消除相关记录,否则会严重影响个人征信。随后,诈骗分子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验证流水等为由,诱导受害人在网络贷款平台或互联网金融APP进行贷款,并转到其指定的账户,从而骗取钱财。
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
2024年1月,江苏镇江女子方某在微博上收到一用户发来的消息,该用户头像、名字都与其姐姐一模一样,方某便以为是姐姐找她。对方称手机卡销户了,其他软件都无法登录,请方某帮忙发邮件咨询其预订的一个名牌包是否预订成功。客服回复表示已经订到包,需要支付尾款。在“姐姐”请求下,方某按照客服要求垫付了尾款,之后客服以方某姐姐订了两个包需要再付一个包的价格才能享受折扣为由,让其再次转账。方某转账2次后客服还要求支付押金,遂意识到被骗。
【解析】
诈骗分子利用受害人领导、熟人的照片、姓名包装社交帐号,通过添加受害人为好友或将其拉入微信聊天群等方式,冒用领导、熟人身份对其嘘寒问暖表示关心,或模仿领导、老师等人语气发出指令,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再以有事不方便出面、接电话等为由,谎称已先将某款项转至受害人账户,要求其代为向他人转账。为蒙骗受害人,诈骗分子还会发送伪造的转账成功截图,但实际上其未进行任何转账操作。出于对“领导”“熟人”信任,受害人大多未进行身份核实便信以为真,以为“领导”“熟人”已将钱款转账至自己账户。
随后,诈骗分子以时间紧迫等借口不断催促受害人尽快向指定账户转账,从而骗取钱财。此类诈骗通常利用受害人对领导熟人的信任心理,疏忽了对其身份进行核实。
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诈骗
2024年5月,杜某在家中接到自称是无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的视频电话。视频中,一身着制服的假“民警”称杜某的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需要其配合调查。杜某按照要求下载会议软件进行屏幕共享,配合该“民警”核查银行卡内的资金情况。该“民警”称杜某需要将银行卡内资金转移至指定的“安全账户”内,才能证明清白。期间,为证明资金流水正常,该“民警”还让杜某通过银行贷款15万元,一并转到“安全账户”内。被家人发现后,杜某才意识到被骗。
【解析】
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机关、政府部门等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QQ等与受害人取得联系,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非法出入境、快递藏毒、护照有问题等为由进行威胁、恐吓,要求配合调查并严格保密,同时向受害人出示逮捕证、通缉令、财产冻结书等虚假法律文书,以增加可信度。为阻断受害人与外界联系,诈骗分子通常要求其到宾馆等封闭空间配合工作,诱骗其将所有资金转移至所谓“安全账户”,从而实施诈骗。
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
2016年,武某在网上结识了自称刚大学毕业的女子杨某,双方很快在线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在此后的8年里,杨某多次利用网络照片骗取武某信任,虚构母亲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等悲惨家庭情况,利用武某的同情心不断索要钱财。直至2024年4月,武某发现杨某手机号关联账号上发布的照片与其不是同一个人,遂发现上当受骗,累计被骗160余万元。
【解析】
诈骗分子通过在婚恋、交友网站上打造优秀人设,与受害人建立联系,用照片和预先设计好的虚假身份骗取受害人信任,长期经营与其建立的恋爱关系,随后以遭遇变故急需用钱、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并根据其财力情况不断变换理由提出转账要求,直至受害人发觉被骗。
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
2023年2月,王某通过手机游戏交易APP出售自己手游账号时,收到一诈骗分子冒充的“买家”添加好友,双方私聊后商定以830元交易该账号。随后,诈骗分子发送一张含有二维码的虚假交易截图,谎称已经下单成功,让王某扫码联系官方客服确认。王某扫码进入虚假平台后,被所谓客服以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方式诈骗6000元。
【解析】
诈骗分子在社交、游戏平台发布买卖网络游戏账号、道具、点卡的广告,以及免费、低价获取游戏道具、参加抽奖活动等相关信息。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诈骗分子以私下交易更便宜、更方便为由,诱导其绕过正规平台进行私下交易,或诱骗受害人参加抽奖活动,再以操作失误、等级不够等理由,要求其支付“注册费”“解冻费”“会员费”,得手后便将受害人拉黑。
(本报综合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