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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拍物和描述不符且存有瑕疵怎么办?

经法院庭前调解拍卖公司真诚道歉并承担原告相关损失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7-26 08:08

保定晚报讯(记者李宏奇 通讯员杨志芳孙伟博)当今互联网拍卖便捷性吸引了很多人竞买,但网络竞拍与日常网购行为有着很大区别,作为竞拍者要提高警惕性和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徐水法院日前调解了一起网络竞拍引发纠纷案,经调解,被告拍卖公司退还了拍卖款,自行取回拍卖物并承担了相关损失。

今年5月,徐水区刘某通过某网络拍卖平台竞拍购买了一辆二手装载机,到货后,刘某发现实物与拍卖公告中对拍品的描述不符,且存在瑕疵不能正常使用。刘某遂联系拍卖公司和拍卖平台,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由对方承担因拍卖产生的一系列费用,但均被对方拒绝。

某拍卖公司称,平台上明确标注着此车为修复过的二手车,且车是刘某线下亲自检验挑选的;拍卖平台称,自己不是拍卖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均已履行,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需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多次沟通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刘某将拍卖公司和拍卖平台诉至徐水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便针对争议焦点,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案涉装载机进行鉴定。经鉴定发现,案涉装载机与拍品型号存在信息不符等问题。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将鉴定结果告知双方当事人,并通知双方到庭参加庭前调解。

承办法官明确告知被告某拍卖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其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诚信经营在当今经济社会的重要意义,且告知其若不承担相应责任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法官释法明理,被告拍卖公司承认自己的过错,对原告表示真诚歉意,承诺退还装载机款、佣金,承担此次鉴定费用等原告的损失,并将装载机自行运回;原告也表示愿意退让一步,放弃部分费用赔偿并撤回对被告拍卖平台的起诉。

双方在达成和解后,经承办法官督促,被告按照协议履行完毕。至此,该纠纷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大家,在网络拍卖过程中,拍卖机构要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所拍卖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拍品的介绍要准确无误,对存在的瑕疵或问题要明示,不可引起歧义。买方在网络拍卖平台购物特别是价值较大的物品时,要十分慎重,充分了解商品详细资料,对于可以实地查看的物品,一定仔细认真对照产品介绍进行查验,充分了解拍品实物现状,在拍卖过程中谨慎购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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