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7-26 08:08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王洪洋)高新区法院在一起借贷纠纷执行案中,针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吴某与孙某之间的借款纠纷由来已久,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孙某应支付吴某4万元借款。然而,判决生效后,孙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吴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高新区法院派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确定义务。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对孙某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和劝导,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还款责任。
然而,孙某态度傲慢,甚至公开表示:“我有钱,就是不给他,法院执行我也不怕”。面对孙某嚣张气焰,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维护司法权威和申请人吴某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孙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表达了愿意执行的想法。他与家人朋友联系,筹措资金,最终将案款全部给付完毕。至此,这起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有力执行措施,确保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有效实现,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高新区法院呼吁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意识,诚信守法,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