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9-02 09:13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耿迎澳)“眼看暑假结束马上开学了,孩子的学费还没凑齐,我申请抚养费。”面对申请执行人诉求和被执行人的推辞敷衍,执行法官秉持情法兼顾的办案理念,有效化解当事人纠纷,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帮孩子拿到了抚养费。
白某与李某于2016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父亲白某抚养,李某负担女儿抚养费。然而李某一直未给付抚养费,白某诉至法院。2024年1月,经法院调解,约定李某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500元直至其年满十八周岁。然而,白某虽多次催要,李某仍然以种种借口拒绝给付,眼看今年马上开学,孩子的学费还没有着落,无奈之下白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李某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但李某仍不履行支付义务。
执行法官与李某电话取得联系,李某不以为然,敷衍称自己生活困难没钱给付。执行人员赶赴其工作单位与其当面沟通,一方面阐明不履行抚养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又从亲情和道德角度出发,为李某讲述孩子生活艰难及对母爱殷切渴望,劝其不能因一时困境而漠视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最终经过释法明理,李某主动履行了拖欠的抚养费,并保证以后会按月及时给付。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办案法官解析说,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属于法定义务,法律对抚养义务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能够让其顺利健康成长。成年人要树立正确的婚恋价值观,慎重对待婚姻和新生命,尽力避免因家庭不完整、教育缺失等问题对孩子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