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11-01 08:44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葛照博)曲阳法院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办公媒介,高效办理民事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通过“冀法互联网庭审”日前调解一起直播带货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江苏省赵某与曲阳县李某签署《电商直播带货合作协议书》,约定由李某提供运营直播和工厂代发货,赵某进行直播销售。收到货后,因货品质量问题客户要求退货退款,李某却一直拖延,致使赵某被客户追责。赵某认为李某没有履行协议规定义务,解决问题消极懈怠,给自己名誉造成伤害,遂向曲阳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要求李某赔偿损失1500余元。
因原告在省外,为免于当事人来回奔波,办案法官借助“冀法互联网庭审”组织双方线上调解,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通过微信转账赔付原告赵某损失。
办案法官解析说,直播带货引发的纠纷案件屡见不鲜,为避免矛盾纠纷,主播、直播平台、经营者都要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主播作为直播间的推荐者,应对所推荐的商品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符合相关标准,如果主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直播平台作为提供直播服务的机构,应对直播间的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确保直播内容合法、合规,如果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购买到问题商品,平台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营者作为商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商品质量和服务负责,如果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经营者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