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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耐心调解纠纷化解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12-16 11:13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张颖)房屋漏水经常引发邻里纠纷,处理不好会导致矛盾升级甚至恶化。安国法院淤村法庭日前成功调解一起因水管漏水引发财产损害赔偿案,做到案结事了。

家住三楼的赵某家长期无人居住,家中供水配件老化没能及时发现。一天住在楼下的小马夫妻下班回家,发现屋顶漏水,新装修的卧室、餐厅、厨房多处墙皮和家具被浸泡。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小马夫妻将楼上住户赵某起诉至法院。

主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后,向原被告剖析说,确定赔偿金额须经过司法鉴定。如果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原告要先行垫付,如若确定是由于被告过错造成财产损失,将由被告承担鉴定费用,这样将大大增加诉讼成本。又以双方是邻居,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应以和为贵,不如折中取一个赔偿数额。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办案法官提醒大家,当邻里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双方一定要采取心平气和方式去解决问题。同时温馨提示,家里长期无人居住时,请一定要关好水阀,并定期检查维修,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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