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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建立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5-01-01 14:58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建立辞去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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