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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酒店“悔单”应严惩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3-04-27 08:14

□黄齐超

消费者预定民宿、酒店,且交了费用,就等于双方签署了合同,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民宿经营者,都应遵循合约精神,不能无故毁约;否则,将承担对方的损失。

据了解,临近“五一”,一些民宿、酒店的房价涨价数倍,经营者感觉“亏大了”,就要求消费者退单或补差价。经营者想多赚些钱,本身没问题;但赚钱应讲究诚信,遵循契约精神,而不能无视消费者权益。有些民宿宁愿赔偿消费者一部分损失,也要求消费者退单,乃至强行取消订单,是因为住宿价格涨得太高,违约成本太低。

显然,如此做法既违背了诚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受到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的拷问。经营者随意悔单,不但是损害了自己的诚信,也伤害了公众对平台的评价。所以,作为民宿或酒店的管理平台,要对“悔单”的经营者进行严惩,乃至下架,而不能仅仅采取降级、限流等措施。

放任此现象,也必定影响到当地的旅游形象。因此,政府职能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接受消费者投诉,并对查实的商家予以严惩。

管理平台和政府部门应联手协作,加强对民宿酒店随意毁约的查处力度。有些信息,比如民宿在网上的订单、强行退单、二次销售、价格变化等数据,网络平台了如指掌,那么,这些数据就可以作为证据,交给接受投诉的政府部门。如果民宿酒店毁约都能受到定格处罚,再加上平台的惩处,经营者得不偿失,他们就不敢再随意毁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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