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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城市文明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

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1-06-10 10:26


□杨灿

城市文明是城市管理者和全体市民共同的责任,是无形的资产。一个文明的城市会使市民生活更加舒适美好,社区建设更加完善,城市更具吸引力。因此,城市文明与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息息相关。

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服务人民、服务市场和社会为目标,承担起相应职责。由“大包大揽”走向“收放有度”,大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职责边界,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提高各行政部门服务群众的意识,让政府当好经济的“领航员”、市场秩序的“裁判长”、和谐稳定的“守护神”、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品质生活之城的“建设者”。

加强社区建设,发展和完善基层社区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发展、稳定社会、造福群众中的重要作用。社区建设是城市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更是品质生活之城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社区建设,就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动员、组织和依靠社会组织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提高居民素质,注重居民素质建设。居民的文明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映射。党政部门要履行好提升居民素质的责任;社区要在提升居民素质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校教育要在提升居民素质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职工群众和各类经济社会组织要在提升居民素质中发挥主体作用;全体居民要自觉主动地提升自身素质。

建设品质生活之城为民惠民,更要靠民。我们应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姿态,发扬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积小流以成江河,使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成为政府、社区、居民的共同行动。    

     (作者单位:保定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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