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1-08-20 09:18
本报讯(记者耿静 通讯员田亚宾)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近日,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查处了一起超速行驶案例,驾驶人一度开到了193km/h,超速达60%。
8月10日18时左右,高速交警涞水大队民警在京昆高速冀京检查站执勤时,测速终端设备报警显示:车牌号为京P开头的黑色大众小型轿车,在限速120km/h的车道上,时速竟然达到了193km/h,该车超速率高达60%。
民警反复确认测速照片后,立即在检查站对该车辆进行拦截,引导驾驶人将车辆停在安全位置到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罚。民警将车辆超速的照片指给李某看,李某承认了严重超速的违法事实,并辩解称自己有急事回家,开车时没看迈速表,也没感觉开多快。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向其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李某驾驶证进行扣留,对其超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