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5-06-06 11:07
保定日报讯(通讯员杨华娟)“检察长把法律问题讲得清清楚楚,还帮我想办法,我心里可算是有底了。”深陷口头债务纠纷且缺乏书面借款凭证的维权人王康,近日走进满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接待室寻求帮助。满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丽阁从证据链构建、法律适用等多角度展开专业分析,让王康坚定了维权的信心。
满城区检察院践行司法为民,推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领导班子轮流坐班接待群众来访,细致倾听诉求,结合实际释法说理,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融洽检民关系。
王丽阁介绍,类似王康遇到的仅有口头约定、缺乏书面凭证的民间借贷纠纷在现实中并不鲜见。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在全国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无书面合同案件占比达15%-20%,且胜诉率较证据完备案件低近30%。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可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需通过转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才能获得法院采信。为了让王康更好地理解,王丽阁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进行说明,指出在无书面合同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若能提供支付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并作出合理说明,法院可综合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并为王康梳理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维权方案。
据了解,满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近三年来已累计接待群众126人次,成功解决涉法涉诉问题89件,群众满意率98.7%。这种“面对面”的零距离沟通方式,有效拉近司法机关与群众的距离,通过领导干部的示范引领,推动疑难案件高效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法治力量在基层治理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