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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引发冲突 法院调解化干戈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5-06-06 11:13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王佳瑞)一起因“路怒症”演变成人身伤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经徐水区法院民事审判庭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去年12月初,杨某某驾驶非机动三轮车,与卢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情绪激动,从最初的互相辱骂,迅速升级为肢体冲突,杨某某在冲突中受伤。事件发生后,警方介入调查,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杨某某因受伤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损失,遂一纸诉状将卢某某告上法庭。

庭审过程中,原告杨某某坚称自己无故遭被告殴打,身心遭受极大伤害,被告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被告卢某某认为双方都有过错,原告所诉讼的损失金额并非全部是他一人造成,不应由自己一方承担所有损失。

承办法官为真正化解双方矛盾,只有通过深入的沟通和释法明理,才能让双方从根本上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实现案结事了。法官遂在对事情经过及原告花费情况进行细致询问调查基础上展开细致工作: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向双方讲解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此次事件中双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处境和感受。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卢某某同意按照协议约定,即时向原告杨某某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案件圆满结案。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道路上行驶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遇到纠纷时,要学会控制情绪,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切不可因一时冲动而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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