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5-06-27 08:32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张立文)阜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日前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被告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部分欠款,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双方共赢。
某商贸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签订货物购销合同,某建筑公司于2022年6月自某商贸公司处购买阀门、热镀管、扁钢等设备,货款共计21万余元。经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要,某建筑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共计10万元,剩余11万余元一直未支付。某商贸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争议不大,经过多次沟通得知,原、被告双方并没有太大矛盾,虽然现在产生纠纷,但双方仍然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且被告某建筑公司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之所以迟迟不给付货款系因为双方结算金额问题,以及因公司暂时资金短缺。考虑到双方企业是长期合作伙伴,调解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故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到庭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细致耐心地给被告公司释理说法,告知其不支付所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同时劝说原告某商贸公司体谅被告难处,双方各退一步。在法官的努力下,经过调解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原告同意给被告一定“喘息”时间,帮助被告渡过经营难关,被告也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履行付款义务。协议达成后,被告当场支付了部分货款。
此案调解在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了双方共赢,切实将司法办案成效转化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