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时间:2020-11-13 09:21
根据市《保定好人评选办法》,现将评出的7-9月份30名(组)“保定好人”的主要事迹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天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向市评审小组办公室反映。
来信请寄:市文明办志愿服务处(保定市东风西路5号,邮编:071051),联系电话:3089979。
2020年11月13日
400多里外接回婆婆。祸不单行,原本就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公公,突然糖尿病发作,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把公公送往县医院,经过医生及时诊疗,公公的病情终于稳定。她比之前更加小心翼翼地照顾起公婆的生活起居。
20年来,虽然辛苦,但她觉得很值得,这也是一种幸福,她坚信,只要爱心无涯,孝心永驻,真诚待人,让孝老爱亲成为不灭的长明灯,就能使家庭和谐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