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5-03-20 08:55
案例回放:
傍晚时分,赵大爷像往常一样,慢悠悠地在小区花园中的小径散步。突然,一只体型庞大的阿拉斯加犬不知从哪儿冲了出来,径直朝着赵大爷奔去,边跑边大声狂吠。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把赵大爷吓得脸色煞白,脚步慌乱间,整个人重重摔倒在地,痛苦地呻吟起来。
狗主人孙先生听到动静后,急忙跑过来,看到摔倒的赵大爷,赶忙将其送往附近医院。经医生检查,赵大爷手臂骨折,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孙先生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可后续赔偿问题让两人产生了分歧。
孙先生觉得很委屈:“我的狗又没真咬他,就是叫了几声,他自己一下子就摔倒了,这也不能全怪我啊,说不定他本来腿脚就不利索。”赵大爷则气愤不已:“你遛狗不拴绳,这么大一只狗冲过来,谁能不害怕?我每天都在这儿好好散步,要不是你这狗,我能摔倒受伤吗?你必须得负责到底!”两人为此多次协商,每次都不欢而散。
律师观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孙先生作为阿拉斯加犬的主人,在公共区域遛狗时未按规定拴绳,这种行为直接导致赵大爷受到惊吓摔倒受伤,孙先生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并且小区的监控视频与小区业主的证言都能证明,赵大爷摔倒受伤并非其故意为之,也不存在如主动挑衅犬只等重大过失行为。
赵大爷为维护自身权益,需妥善保留好一系列关键证据。首先是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详细的病历、各项检查报告,这些能清晰地显示他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还有每次的医疗费用票据,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同时,现场的目击者也至关重要,让他们出具证人证言,详细描述事件发生的经过,还原现场真实情况;最后,小区的监控视频也是证明赵大爷并非故意摔倒的重要证据。倘若双方自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赵大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维护合法权益。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孙先生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承担了赵大爷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等相关赔偿,双方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这一案例提醒广大养宠人士,务必遵守养宠规定,文明养宠,避免给他人带来伤害;同时也告诫大家,遇到侵权纠纷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联系河北虹天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