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您的位置:首页>

■以案说法

媒人代收彩礼钱 能否要求其返还?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5-12-12 09:05

小妮委托好友刘某做媒,经刘某介绍,大龙与小妮相识当天便订立婚约,大龙将20万元彩礼以现金方式交给刘某,委托其转交给小妮。大龙与小妮仅共同生活6天便解除了婚约。小妮返还10万元彩礼后,对剩余10万元拒绝退还。大龙无奈将小妮和刘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共同返还剩余10万元彩礼。

大龙向法庭提交了给付刘某20万元彩礼的充分证据。小妮和刘某均辩称只收到10万元彩礼,且已全部退还,但对于彩礼接收时间、方式和金额,二人的陈述存在多次不一致。二审过程中,小妮和刘某自认收取了彩礼,主张仅收到13万元彩礼,但小妮和刘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认为,大龙与小妮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剩余彩礼应全额返还。刘某作为媒人代表小妮接收彩礼,刘某接收彩礼行为可视为刘某和小妮的共同行为,对刘某和小妮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共同承担返还剩余10万元彩礼责任。

【评析】

通常情况下,媒人在彩礼给付过程中只是起到牵线搭桥作用,并非彩礼的给付主体或接收主体,与彩礼给付和接收并无直接法律关系。但在本案中,媒人刘某受托代女方收取彩礼的行为,使其与小妮共同成为“接收方”,在女方拒还剩余彩礼且媒人与女方陈述矛盾、举证不能情况下,媒人就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在彩礼返还纠纷中,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关键。大龙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给付了20万元彩礼,才使其诉求得到法院支持。而小妮和刘某由于无法提供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辩解,最终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彩礼给付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取款凭证、收条、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有据可依。

李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