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6-01-17 08:10

本报讯(新畿辅-保定晚报记者耿静 陆征 通讯员白秋媚)近期,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针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将醉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作为严查严管重点,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您好,车停一下,测个酒。”1月12日14时26分,恒祥大街与北二环交叉口北侧,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孙明被执勤交警拦下,经过呼气检测结果为0mg/100ml,“我知道开汽车不能喝酒,怎么骑电动车出行也不能喝酒吗?”几名停车接受酒驾检测的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满脸疑惑,尽管如此,他们仍配合完成吹气检测。
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在主城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此次,涉及电动车突出交通违法、违法停车、货运车严重交通违法等违法行为成为整治重点,特别是在持续查处逆行、闯灯、不戴头盔、错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公安交管将醉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作为严查严管重点。
“罚款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要确保安全,对于电动自行车骑行人来说,电动自行车更需要一定的平衡技巧来操控,而且车辆对骑行人几乎没有保护,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对电动车驾驶人的伤害较大。”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彭子瑜向记者介绍,饮酒后,人的平衡感会失调,这就大大增加了操作失误、自行摔倒或撞上固定物的风险。
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保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时刻将安全记挂在心间,“交管部门所有的查处都是为了给大家一个更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也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配合。”彭子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