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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火车票帮他人“报销”触犯刑法

两男子涉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6-01-30 10:55

本报讯(新畿辅-保定晚报通讯员刘赛)电子车票时代乘坐火车只需一张身份证即可通行。在这便利背后,一桩关于火车票的“新生意”悄然兴起——纸质假火车票报销套现。涿州市检察院日前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对两名嫌疑人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和张某分工明确,张某作为赵某某和某“旅游”软件所有人的对接人,线上联系购买假火车票的底版。赵某某则活跃于线上和线下,一面通过微信与客户沟通具体需求,一面到火车站假借推销充电宝之名,寻找那些有报销需求的潜在买家。“查好车次,输入信息,直接打印。”客户只需要提供乘车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行程信息,赵某某便能在短时间内“定制”出一张与真火车票一模一样的假火车票。让假火车票在报销时显得更加合乎常理,不易被财务人员发现。

2022年4月至2024年6月,赵某某和张某二人利用这条“制、售、用”的黑色产业链共计打印假火车票5000余张,票面金额累计高达180余万元。涿州市警方经缜密侦查将该案侦破。

案件移送至涿州市检察院后,经审查,被告人赵某某、张某伪造并出售伪造发票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涿州市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人员介绍说,本案涉及购买假火车票的人员遍布全国各行各业,从而暴露出了各企业财务管理的漏洞和监管盲区。同时,伪造车票的背后,是欲望与法律的对峙。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斩断了一条犯罪链,更向公众发出明确警示,“知假买假”同样涉嫌违法,一旦参与,终将面临法律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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