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0-09-24 08:39
一问:什么是存款保险?
答:存款保险制度又称存款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存款人权益的重要措施,是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问:保障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
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但是,金融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三问:偿付限额是多少?
答: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四问:50万元保障水平够不够?
答:50万元能够覆盖我国99.6%以上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的全部存款。当前我国银行体系整体稳健,银行经营受到严格监管,储户存款安全有保障。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即使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通常也是通过市场手段促使健康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储户的存款、贷款以及正常业务都不会受到影响。
五问:存款人需要交纳保费吗?
答:不需要。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问:什么情况下进行偿付?
答: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七问:存款保险基金怎么管理?
答:根据国务院批复,存款保险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分账管理,单独核算,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为保障存款保险基金的安全,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限于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及其他高等级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八问:《存款保险条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存款保险条例》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