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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楼下业主应该怎么办?

法官教您民法典实施后自己到底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02-14 09:03

保定晚报讯(记者李宏奇)楼上漏水楼下遭殃,这是谁都不愿意遇到但却时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糟心事。真的遇到了漏水应该怎么办?由此导致的财产损失由谁承担?高碑店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让大家明晰自己到底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尚某和刘某系同住高碑店市某小区楼上下邻居。2021年6月16日至6月28日,刘某房屋的厨房开始漏水,漏在尚某的厨房里,造成尚某厨房的墙砖、橱柜严重受损。尚某多次找到刘某协商赔偿事项,刘某一直拒绝赔偿。后经小区物业调解,二人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尚某无奈将刘某诉至法院。

开庭前,案件主办法官主持双方调解,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朴素的语言和当事人进行交谈。在经过几轮沟通后,最后成功促成了双方和解,刘某赔偿尚某损失2000元并当即履行,双方并表示以后会和睦相处。

主办法官解析说,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根据实践,一旦发生漏水事故,应当首先保护现场并进行证据固定,例如拍照、录像录音等证据收集,然后找楼上业主、小区物业或社区进行协商解决。如果确因楼上业主原因造成楼下住户“受水”,楼上业主应及时查找原因并维修,同时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房子如还在保修期内,又确信不是人为破坏时,不管是受损业主还是楼上邻居业主,都应及时找开发商进行修补处理。当开发商不予理会时,受损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受损业主的损失得不到赔偿时,可对受损财产进行评估后,将楼上业主或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请求法律帮助,且不可盲目冲动行事。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288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296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167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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