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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善意提醒”要不得

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2-03-25 09:07

□于士磊

文明交通事关道路安全和家庭幸福,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有效窗口,我市确定的文明城市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之一就是交通秩序优化提升。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是严重破坏交通秩序的恶劣行为,理应“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然而现实生活中,却存在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这些现象表现如下:一是酒后不叫代驾,而是由没有喝酒者前面开道看是否有查酒驾的交警,发信号告知酒驾者是否绕行;二是发现有交警查酒驾,电话、微信朋友圈甚至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群就热闹起来,总有人挺身而出广而告之,好像在跟交警玩猫鼠游戏,发信息者俨然成为酒驾者的“保护神”,居然频频得到点赞推崇。

笔者认为,此类不正常的坊间常态亟需改变,对于酒驾者的所谓“善意提醒”更是要不得,应该坚决予以治理。特别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并身体力行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不可做与身份和工作性质不相符的事。

这种“善意提醒”,看似在为酒驾者提供方便、保护酒驾者不受处罚,实则不然,这其实是在变相坑害酒驾者,犹如温水煮青蛙,久而久之很容易让酒驾者心里那根守法之弦越来越松懈,为日后铸成不可挽回的大错埋下伏笔。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充分发挥社会公众人物的影响力,通过新媒体等平台号召大家遵纪守法、远离酒驾,做守法好公民。二是整治净化微信工作群、朋友圈,对于为酒驾者提供查酒信息者,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三是继续加大对酒驾的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酒驾者违法成本,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交通文明从“行”开始,拒绝酒驾从“心”开始。守护城市的道路平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应该成为每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既要牢记于心,更要遵照执行、付诸行动。让交通文明引领城市文明,每个人出行都知法守法,道路安全就更有保障,我们的城市就会越来越和谐。

(作者单位:清苑区清苑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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