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04-18 09:38
本人离异十年孩子跟随我,现在想给孩子改名字一直改不了,派出所说改名一定要孩子母亲也到场。离婚十年孩子母亲从来没有看过孩子,也没有抚养过,对于这样一个没有责任的母亲,改名字一定让她到场才可以吗?
@安静v左手
保定晚报讯(记者董岑)近日,网友“安静v左手”私信保定晚报官方微博求助,想给11岁的孩子改名字,但是改名需要孩子父母双方均在场,这让他犯了难。原来,他与前妻已于十年前离婚,之后,他们便失去了联系,再也没见过孩子的母亲。
4月16日, “安静v左手”告诉记者,女儿现在11岁,名字带一个“梓” 字,由于重复的名字太多,所以需要换一个。“去年开始,我就在办这个事,可一直都没能办成。” “安静v左手”说,他是涞水县明义乡人,去年去过涞水县明义乡派出所咨询,民警当时给他的答复是孩子改名必须父母双方在场。“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县里户籍室的工作人员给我打过电话了解情况,提出的解决方法是,如果女方来不了写一份书面授权可以不用到场,可是我联系不上女方,这也没办法做到。最近也有工作人员联系过她一次,可事情还是没有结果。”
原来,在孩子三个月大的时候,“安静v左手”的前妻就离开了。“一年后她回来,孩子一岁多时,我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前妻是张家口人,目前也没有联系方式。”“安静v左手”说,当时离婚协议上清楚写明,前妻对孩子不抚养、不探视。
“目前我人不在本地,今年通过网络上的渠道也反映了,但目前还没有一个解决的办法,所以现在才向晚报求助。”目前的情况让“安静v左手”感到非常无奈,他觉得给孩子改名字也不改姓,虽然规定是在双方都能到场的情况下,可是他的情况实属无奈,希望针对他的特殊情况,能够有灵活一些的解决办法。
4月17日,记者电话联系了涞水县明义派出所户籍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于孩子改名字引发的纠纷特别多。相关规定明确,父母双方共同到场,或者是双方协商一致,通过系统提交办理。对于网友反映的情况,离婚协议写明女方不抚养不探视,并且联系不上女方,因为网友是通过网络反映,工作人员对情况并不了解,网友可以带着更详细的证明到派出所,以便了解情况。派出所会酌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看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