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04-27 08:21
保定晚报讯(记者马骏)针对部分网民在网络上发布、转发涉及疫情不实信息的行为,近日,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保定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表示将严厉打击涉及疫情的网络谣言行为。
两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展示打击谣言决心
通告要求,广大网民应提高信息甄别能力,相关信息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上传、转发和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其次,应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同时,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另外,尊重隐私拒绝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非法网络活动。
通告中明确指出,相关部门将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保定多人因传谣、造谣被依法处置
4月14日,高阳女子吴某某想要发泄情绪,故意编造自己核酸结果为阳性的虚假信息,并配上跳舞视频发布到网络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结果被当地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罚款100元的处罚。
4月18日,蠡县男子刘某某因心情不好,在短视频平台虚构“发现流动人员一律拘留”的假消息,引发多名网友关注,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最终,刘某某被依法处以300元罚款。
同样是在4月25日,一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评论留称:“疫情保定出现了二十粒(例)”,该言论被多人关注。获此信息后,保定警方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核查工作,根据官方通报,2022年4月25日0—24时,保定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该网民发布的信息为严重失实信息,造成了恶劣影响。经进一步工作,很快锁定发布信息网民为张某某(男,34岁,目前在保定高新区居住)。经张某某交代,其在刷抖音过程中,本人未经任何求证,随意在抖音平台发布涉及疫情不实言论,致使部分群众产生恐慌,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张某某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罚款300元。
保定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保定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让互联网信息传播管理有法有规可循。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要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携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欢迎广大网民通过0312-3089380、110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市网信办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