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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四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受到行政处罚

来源:作者:保定日报社新闻客户端时间:2022-04-27 16:40

警情通报



为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社会治安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人员进行查处,并移交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4月26日,公安交警在巡逻管控中发现赵某涛、王某杰、王某昭、索某雷等人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外出。赵某涛、王某杰、王某昭、索某雷四人的行为均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对上述四人现已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警方提醒:目前,我市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管理,是每一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对于违反《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主城区和新三区封控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的公告》规定,涉嫌违法的单位及个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保定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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