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5-10-11 09:17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每一分都关乎民生福祉与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和引导作用,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现曝光7起个人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以案为鉴敲响警钟。
冒名就医和倒卖医保药品案
2023年初,李某偶然看到网上有人说“医保套现”,便萌生了利用他人医保账户倒卖药品赚钱的想法,随后从网上寻找愿意提供深圳医保账户信息的网友,为其提供“医保套现”服务。2023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李某利用从网友处获取的医保账户信息,频繁冒名前往多家医院、药店就医购药,随后将药品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倒卖给某药店店主王某,从而套取现金,再返还一定比例的钱款给提供账户信息的网友。
经统计,李某共骗取医保统筹基金93013.68元;王某则多次通过非法渠道在李某处购买“回流药”,累计支付购药款169025.00元。案发后,参保人陆续退赃,李某退回涉案剩余赃款22495.63元,王某退回赃款91820.63元。
2025年3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4个月、处罚金6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处罚金5000元。
倒卖医保药品二人获刑
2024年,北京市医保部门在协同公安机关打击倒卖医保“回流药”犯罪团伙专项行动中,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异常数据并将目标锁定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于某、王某夫妻。2024年12月10日,北京朝阳警方在暂住地将于某、王某夫妻二人抓获,并在其租赁的仓库中起获57种涉案药品共计2932盒。二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承认偶然的机会加入收药群后,印制大量“高价收药”的名片,在居住地附近的菜市场、小区周边发放,主动向路过的老人询问有无多余的医保药品。2024年,于某、王某,以低于市场价0.5—5元的价格,从老人手中收购药品,再以加价1—2元的价格转卖给下家。经核实,涉案药品金额高达11万余元。
2025年5月,于某、王某二人均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医保部门对转卖药品的涉案参保人员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理或处罚。
用慢特病医保待遇骗保案
2022年10月18日,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医保部门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云梦县中医院门诊慢特病患者邱某、柯某的门诊购药报销金额异常偏高。医保部门立即对该异常情况开展深入分析研判,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经查,邱某、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自身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虚开器官移植抗排异药品,并将这些药品进行倒卖,致使医保基金遭受重大损失。其中,邱某涉案金额达181823.75元,柯某涉案金额为77851.73元,二人共同犯罪金额为40825.78元。
2025年6月23日,法院依法判处柯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邱某有期徒刑3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同时依法追缴二人全部违法所得。
涉嫌倒卖医保药品被查处
2025年2月,医保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74岁的上海市职工医保退休参保人员胡某某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某门诊部购买的药品,于2025年1月18日在外省市某药店出现了再次销售,存在倒卖“回流药”骗保嫌疑。上海医保部门立即启动专项核查,经审核询问,胡某某承认了转卖稳心颗粒、胃复春胶囊等药品的事实,并为他人开具糖尿病、帕金森病等相关用药。
上海市医保部门对参保人胡某某依法依规做出处理,追回损失的医保基金5223.31元,并处罚款13320.00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开具虚假票据骗保获刑并处罚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医保局在审核异地报销单据时,发现长期居住安徽的退休参保人员谈某某提交的票据存在金额虚高、项目不符等疑点。医保部门迅速联合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组建专项工作组开展跨省调查核实。经查,2011年12月至2022年1月,谈某某在安徽就医自费结算后,通过购买伪造、变造的医疗发票和费用清单,先后27次骗取医保报销,涉案金额高达426218.45元。
2024年,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法院依法判决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全额退赔骗保资金。
拿他人医疗费重复报销骗保案
2025年4月,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医保局依托大数据分析发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骗保案件,涉事人高某将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重复报销,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经调查核实,高某于2022年7月2日因交通事故住院,医疗费用已由肇事方支付,不符合医保报销条件。但高某隐瞒第三方赔付事实,前往镇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申请报销,违规套取医保基金27394.69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已责令高某退回套取的医保基金27394.69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
冒名就医骗保被抓
张某近一年内时常感觉身体不适,为规避商保等待期而心存侥幸,她利用朋友的医保卡开展门诊检查、办理住院、实施手术等看病就医活动。由于张某与其朋友年龄相仿、相貌相似,就诊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并未发现端倪,从而骗取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11284.99元。天津市医保部门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张某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284.99元,处罚款22569.98元,并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2个月。该案件正与公安机关进一步衔接中。
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欺诈骗保行为不仅破坏医疗保障制度公平,更会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救命钱”受损。如发现欺诈骗保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共同守护我们的“救命钱”!
(本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