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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流公司员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5万余条,他人购买后用于酒类推销

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公诉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03-11 09:05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乔凡 张竹平)某快递物流公司员工以工作便利收集客户个人信息并出售5万余条,一人收购后转手卖出赚取差价,一人购买3万余条后电话推销自己的白酒。这一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产业链条”近日被捣毁,清苑区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薛某、郝某、高某三人提起了公诉。

薛某系某快递物流公司工作人员。郝某通过微信联系上薛某,表示愿意从其手中购买客户的个人信息。薛某认为有利可图,便利用在快递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的便利身份,通过登录企业门户系统,查询运单单号和备注,筛选出所需数据形成对方所需的公民个人信息,然后以每条4元或5元的价格出售给郝某。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20日期间,薛某共向郝某出售客户个人信息5万余条,郝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方式共向薛某支付22万余元。

高某系合肥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其为用于电话销售本公司所卖的白酒,从郝某手中以每条6元价格购买了上述公民个人信息中的3万余条,郝某非法获利18万余元。

案发后,清苑区检察机关经审核,以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薛某、郝某、高某三人提起公诉。

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接到过推销商品等各类陌生电话的骚扰,大家奇怪对方是如何知晓我们个人信息的。办案检察官分析说,其实这多是我们之前防范意识淡薄所致,在此提醒大家要加强防范意识,注重个人信息的保护,尤其对于便捷普及的网络购物中快递包裹中的个人信息要销毁后丢弃,以免被不法分子获取收集。另外相关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培训管理,切勿为一己私利,泄露、出卖工作中获知的他人信息。一旦违反法律法规,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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