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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不返贫 边缘人口不致贫

——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来源:作者:时间:2020-08-21 15:36

□本报记者 王金堂

8月19日,我市召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新闻发布会。市扶贫办相关负责人就克服疫情保贫困人口增收、巩固脱贫成果、今年扶贫日活动安排、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如何有效衔接等工作答记者问。

问:我市在克服疫情影响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主要是贫困群众务工就业和扶贫企业开工生产两个方面。我市先后印发系列政策文件,对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作出具体安排。协调保险机构,向所有驻村扶贫干部和基层扶贫干部赠送传染病救助保险。协调北京对口帮扶单位和河北省扶贫基金会,向有关县捐赠38台抗疫医疗器械和一批抗疫物资。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阜平等县的食用菌带贫企业和园区建设烘干、储运设施,提升深加工产能,延长产业链条,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组织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为14家扶贫龙头企业提供信贷资金1.98亿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677.45万元,涉及5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台《应对疫情防控大力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十条措施》,积极对接本地市场、京保扶贫协作、全国“扶贫832”三大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保证扶贫产品卖得出、卖得好,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同时,开展多渠道促进就业扶贫工作。

问:我市在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市始终高度重视脱贫人口的防返贫工作。在2017年望都县第一批脱贫摘帽后,就开始谋划制定脱贫巩固和防返贫机制措施。2018年,印发《保定市关于建立健全脱贫巩固提升机制的意见》,初步建立起多点支撑、立体保护的长效机制。2019年,印发《关于开展脱贫防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把防止返贫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今年又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做好精准防贫工作的推进方案》和《保定市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规范防贫工作的具体流程,重点关注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的边缘户和脱贫不稳定户两类人群,以及由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导致的收入骤减户和支出骤增户,作为防贫的重点对象;畅通“乡村预警、部门推送、农户申请”三种预警渠道;规范“委托交办、调查核实、评议公示、实施救助、回访评估”五步流程;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教育救助、防贫保险、社会基金救助、扶志扶智、其他帮扶等8类帮扶救助措施。目前,全市共对4487户10613人防贫对象实行动态监测,通过及时落实预警和救助措施,基本实现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人口不致贫的目标。

问:今年的10月17日是第7个全国扶贫日,我市在扶贫日期间将会有哪些活动安排?

答:结合实际,我市初步打算组织开展以下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有关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宣传,讲好保定脱贫故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脱贫攻坚正能量;开展全市脱贫攻坚奖评选表彰;开展消费扶贫行动。通过“直播带货”“以购代捐”“以购促扶”方式,搭建销售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络直销平台,共同营造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开展行业扶贫活动,组织开展体检义诊、文艺演出、上门服务等特色扶贫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和扶贫捐赠活动。

问:我市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方面有何打算?

答:大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是探索推进“两衔接三提升”。把扶贫政策与社保救助政策衔接,重点是强化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的动态管理,健全防贫预警监测,实施低保标准动态调整,合理提高低保保障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医疗保障扶贫力度,加强残疾人救助政策落实,坚决兜住“边缘户”。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衔接,在战略规划、资源要素、体制机制等方面搞好衔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包括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为贫困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奠定基础。提升区域产业发展水平,通过在规划引领上发力,在龙头带动上发力,在科技支撑上发力,持续发展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稳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促进贫困群众发展意识、劳动技能、文明素质全面提升,着力培育时代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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