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您的位置:首页> E时代>

市市场监管局向餐饮经营者发布提醒告知书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王爱华时间:2021-02-09 10:01

春节临近,为规范餐饮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类餐饮经营者发布了提醒告知书。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全市各类餐饮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通风、消毒、搞卫生的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严格控制进店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做好消毒记录。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保持就餐环境整洁卫生。保持工作服清洁,并定期消毒。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严格食品源头管控

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进货台账记录。严禁采购“一单三证一码”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加工和使用未经检疫、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严禁以任何形式经营或贮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严格规范加工操作

严禁在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禽畜等动物。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供应进口冷链食品、生食类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洗消保洁要求,做好餐用具的清洗消毒。

严格落实聚餐活动疫情防控要求

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备案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接个人家庭聚餐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并在接受预订时提前告知消费者,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要按照《保定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定进行备案登记,按照当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和因聚餐引发疫情传播。

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

餐饮服务单位要持续推行“文明餐桌”行动,倡导“光盘”“打包”,禁止餐饮浪费;严禁加工、贮存、食用野生动物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制品;推荐使用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对合餐顾客应提供公筷公勺,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

规范网络餐饮服务行为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岗前健康检查,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配送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严禁患有发热等病症人员从事网络送餐活动。倡导无接触式配送,提倡使用食品安全“封口签”,严防送餐过程交叉污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