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2-03-21 08:47
保定日报讯(通讯员李秀芹)日前,阜平县印发《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投资项目“三不见面”服务措施》的通知,推行重点投资项目入驻与县领导不见面、与审批部门不见面、与群众不见面的“三不见面”政策,以“合同”方式和契约精神,约束政府和项目主体双方权利义务,营造亲商、重商、暖商的招商氛围,打造诚信联动的招商环境。
“项目入驻与县领导不见面”是指,重点投资项目签订入驻协议后,在签约之日起,项目单位无特殊情况不与县领导见面,涉及的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等管理服务事项,由项目服务中心指定代办人员提供“管家式”服务负责办理。
“项目入驻与审批部门不见面”是指,自签约之日起,项目服务中心指定一名代办员,负责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审批全程代办服务,项目单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与审批部门不见面,确保项目单位不进一扇门、不推一扇窗、不跑一次腿。
“项目入驻与群众不见面”是指自项目签约之日起,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作为项目入驻与群众不见面的主体,负责解决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产生的征地、拆迁和投产运营中涉及需与群众协调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一律不与群众见面,确保企业专心致志搞建设、集中精力抓经营,为企业落户提供优良环境。
为了解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阜平县完善部门联动和服务监督举措,由县纪委、发改局、经济开发区及行政审批局四部门分工负责,落地落实政策,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