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2-03-29 10:18
保定日报讯(见习记者刘宁)近日,记者手机收到一条境外兼职信息,内容为靠点赞数量获得薪酬,“保底68元至298元”。类似短信还有为新店铺商品拍销量,“一天可获得580元丰厚报酬”。
此类“网络刷单”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一些不法分子以“高报酬”为诱饵,吸引受害者参与刷单并以多种借口要求行为人汇款,达到诈骗目的。
警惕!电诈案件频发
我市某国企员工小田反映:“我最近可能捅了诈骗犯的窝,已经连续接到好几个电话,自称是保定市公安局的,还知道我的身份证号码。操着一口过分标准的普通话,要不是他们一串乱码似的电话没准真会被骗,还说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号码,我直接挂断了电话。”
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我国起诉电信诈骗犯罪分别为3.9万人、5万人、4万人,总体呈高位运行。受骗人群主要集中在“一老一小”及在校学生。近年来,我市屡次破获电诈案。
今年2月,我市电诈发案主要集中在以网络刷单返利、冒充电商客服发起退款、吸引投资“杀猪盘”、网络贷款与虚假游戏交易。其中,女性为主要受害群体,前两项占比均达71%。市刑侦支队提供的信息显示,受害者主要因为渴望获得收入而进行业余兼职、灵活就业、投资、借贷,但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与戒备心理,犯罪分子隐匿在境外如东南亚、东欧、非洲,不易打击。
当心!远离网络传销陷阱
网络传销脱胎于传统传销,同样通过缴纳会费或享受产品拉人作为下线吸收资本。有不少对网络产生依赖的老年人受到保健用品等形式传销蛊惑跌入网络陷阱。
3月15日,上海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犯罪案告破。犯罪嫌疑人通过平台兜售虚拟货币,承诺高额收益与下线复试计酬方式为传销披上网络科技的“新外衣”,盯紧年轻群体。有网友表示:“要防止‘网络直播间’搞成网络传销,网络成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温床。平台要担负起责任,与主播对接,解决消费安全问题。”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柯云峰提到:“短视频平台可以效仿青少年保护模式,设置老年模式,帮助老年人过滤掉一些易受诱骗的内容;设置观看时长,提醒老年人不要沉迷。”
注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2021年8月,我国通过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总则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事先处理目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
受访者小刘提到自己与网诈“擦身而过”的经历:“有亲朋微信曾被盗号,向我借钱;有时电话号码被莫名其妙泄露给一些商业机构,手机收到许多推销电话;在一些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后,还会收到可疑的兼职信息,点赞、刷单就能日结上百,一看就是骗人的。”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专家指出:借助大数据分析的企业,应提升数据处理活动透明度,保证消费者知情权;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在产品设计、研发等各环节考虑用户隐私;同时,更加关注数据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并配套管控措施;加强问责,通过现行法律与合同机制进行传导。
切记!非正规渠道兼职有风险
近日,我市许女士报案称有张姓男子与其“假恋爱”而实施诈骗,财产损失达50万元;吕女士在抖音看到一则招聘信息后填写了个人信息,在刷单任务完成收获第一次返利后,对方诱导吕女士进入不明网站并投入大量资金,吕女士财产受损。
针对一则“女子被骗不甘心联系骗子又被骗六万八”的消息,有网友评论:“面对精神匮乏、物质丰富的时代,有的人埋头苦干、努力工作挣得生存的金钱;有的人挖空心思、千方百计设计陷阱诈骗钱财;还有人总想天上掉馅饼,不劳而获……”有网友提醒:“不要轻信互联网平台上陌生人发布的荐股、释放内幕消息等信息,不加入都是陌生人的投资群。”
事实上,许多诈骗案与刷单、裸聊、高利贷等非法行为相捆绑。警方提醒:“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涉及大额转账要与家人进行商议。如已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