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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无所依法院判决三个子女共同赡养

望都法院成功化解家庭矛盾帮老人安居

来源:作者:时间:2020-12-21 11:09

本报讯 积谷防饥,养儿防老。无论家庭有多大的矛盾,于法于理我们都应赡养父母。近日,望都法院高岭法庭依法判决,终使一位八旬老人老有所依。

原告何某某年近八十高龄,育有二儿一女。老伴去世后,子女因赡养老人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老人无所依靠。在当地村委会村干部的帮助下住进养老院,后因无力支付养老院费用,老人将三子女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主办法官多方了解情况:长子张甲称父亲去世后办理完丧事剩余现金两万余元现在不知去向;父亲埋葬占用其耕地,将来母亲去世应埋葬在弟弟地里,否则支付其一万元费用,待解决所有问题才会赡养母亲。次子张丙对赡养老人无异议,2020年春节期间把老人接回家居住数月,并说明两万余元现金存储后由村干部保管,现已支付养老院三个月的护理费,且表示父亲埋葬所占耕地本来就是村里的坟地,只是分给村民耕种。女儿张乙对女儿赡养老人不予否认,但其本身患有疾病,无力抚养。

主办法官和村干部数次组织双方调解,积极协调几个子女之间的关系,但因分歧过大,无法达成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家庭实际情况,主办法官依法判决:三个子女均履行赡养义务,女儿支付儿子一半的赡养费数额。

乌鸦有反哺之义,羊羔有跪乳之恩。主办法官说,赡养老人不是“情分”,而是“本分”,是法律规定为人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父母给予我们生命,作为子女,我们要常思父母之苦,常怀感恩之心,常尽孝敬之责,让每一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任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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