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您的位置:首页> 生活资讯>

为什么夫妻双方分别订立遗嘱

来源:作者:时间:2020-12-18 13:59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肯定不会随便在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但不少人在订立遗嘱时,往往会在无意中忽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别,即由夫妻二人中的一人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长城遗嘱库工作人员发现,平时关系越是和谐的夫妻,出现这种由一人代表夫妻订立遗嘱,结果导致遗嘱无效的可能越大,这是因为很多老年夫妻关系很好,平时,大小事务往往由其中一人做主,习惯成自然,在遗嘱订立时也沿用平时的习惯,由一人出面代表双方的意思,却完全忽视了在法律上个人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但法律同时规定:“立嘱人以遗嘱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这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任何人如果要订立遗嘱,其有权处分的只能是其个人财产,如果遗嘱中有涉及他人财产的,在法律上就属无效。

因此,夫妻如果要对身后的共同财产作出意思相同的处理意见,需要分别订立遗嘱,而不能由一人代表,因为在法律上,任何一人都只能处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如果是夫妻都有处分意愿,却意见不一致,更需要分别立遗嘱处分。

 

咨询地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创业中心B座三层右侧

预约电话:0312-5450586


相关新闻